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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十四五”时期积极推动会计数字化转型(结合国内外会计行业发展经验以及我国会计数字化转型需要,探索会计数字化转型的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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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会计数字化转型 支撑会计职能拓展 推动会计信息化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系列解读之六

2022年2月11日   来源:会计司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数字化转型已经成为大势所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营造良好数字生态,打造数字中国。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就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提出具体举措。数字时代对会计数字化转型提出了必然要求。加快推进会计数字化转型,一方面是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数字中国的必然选择;另一方面对于推动会计职能拓展、提升我国会计工作水平和会计信息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财政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中国国情,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顶层设计。2021年11月,财政部印发《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了“以数字化技术为支撑,以会计审计工作数字化转型为抓手,推动会计职能实现拓展升级”的总体目标和“切实加快会计审计数字化转型步伐”的主要任务。按照《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2021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信息化规划》),提出了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国家会计信息化发展体系,明确了“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的6个具体目标和9项主要任务,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的具体行动指引。  

  一、“十三五”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回顾 

  “十三五”期间,财政部以创新引领会计信息化,助力会计工作转型升级为目标,有序推进各项会计信息化工作,建立健全会计信息化工作制度体系并推动其有效实施,取得积极成效。 

  (一)积极推动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化工作转型升级。 

  部分单位已开展会计工作的集中处理,通过共享服务等多种模式,建立会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进一步促进单位会计核算、会计报告,以及管理会计、内部控制等会计工作的职责分工,推动会计工作从传统核算型向现代管理型转变,为会计工作转型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推动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系统的有机融合。 

  我国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化经历了传统财务软件、企业资源计划(ERP)、以数据为核心的数据治理系统等阶段。传统财务软件的广泛普及,夯实了企事业单位全面反映会计核算工作的能力;ERP在企事业单位的逐步普及,更加精准反映会计核算等会计信息系统与采购、销售、库存等业务系统的有机融合;部分大型企事业单位尝试积极以自描述结构化数据为基础,提升内部管理信息标准化,进一步促进了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系统的全面融合,提升了企事业单位的服务管理效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 

  (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了会计工作的创新发展。 

  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在会计工作中得到初步应用。各企事业单位开始积极使用财务机器人处理会计核算、费用报销、会计报告、资金结算等会计工作;部分企事业单位已开始探索推动财务会计工作的智能化,提升了会计核算、会计报告、管理会计、内部控制等会计工作的效率。 

  (四)深化会计资料无纸化应用实践。 

  有效实施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推动监管部门在监管领域制定和实施监管扩展分类标准。修订《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出台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相关规定,消除了会计资料无纸化的政策障碍;引导企事业单位建设符合自身实际需要的电子会计档案管理机制;通过积极推广电子会计资料应用实践,初步降低了会计信息的生产、传输和存储成本。 

  二、“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随着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不断发展和新技术创新迭代,会计信息化工作面临诸多机遇和挑战。 

  (一)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全面开启,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国正在经历第四次工业革命的科技发展及技术快速迭代时期,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呈迅猛发展态势,应用场景也在不断深化,使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全面开启和深入推进,为新时期会计信息化应用场景全面转向数字化带来新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运用新技术推动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需要加快解决标准缺失、制度缺位、人才缺乏等问题。 

  (二)随着业务创新发展和新技术创新迭代,各单位业财融合需求更加迫切。 

  一方面,会计信息化应用水平程度较高的企事业单位对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初步实现了业财融合,同时业务创新发展和新技术创新迭代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业财融合需求;另一方面,多数企事业单位的业财融合仍然处在起步或局部应用阶段,对业财融合的需求非常迫切,也为会计数字化转型带来了困难。 

  (三)会计数据要素日益重要,数据治理工作任重而道远。 

  随着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发展,数据已经成为五大生产要素之一。会计数据要素是单位经营管理的重要资源,不仅能够帮助企事业单位更好地规划生产经营,更能有效地处理会计核算、会计报告、管理会计、内部控制等会计工作。通过将零散的、非结构化的会计数据转变为聚合的、结构化的会计数据要素,发挥其服务单位价值创造功能,是会计工作实现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途径。进一步提升会计数据要素服务单位价值创造的能力是会计数字化转型面临的主要挑战。 

  (四)随着基于网络环境的会计信息系统的广泛应用,会计数据安全风险不容忽视。 

  网络时代,数据安全保障工作难度大大提高,基于网络环境的会计信息系统受到日益严重的网络安全威胁。会计数据在单位内部、各单位之间共享和使用,以及会计数据传输、存储等环节都存在数据泄露、篡改及损毁的风险,会计信息系统和会计数据安全风险不断上升,需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信息化规划》在总结成绩、分析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十四五”时期,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管理工作全局,以信息化支撑会计职能拓展为主线,以标准化为基础,以数字化为突破口,引导和规范我国会计信息化数据标准、管理制度、信息系统、人才建设等持续健康发展,积极推动会计数字化转型,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国家会计信息化发展体系。具体包括会计数据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会计信息化制度规范持续完善、会计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会计数据价值得到有效发挥、会计监管信息实现互通共享、会计信息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等六个子目标,以及加快建立会计数据标准体系等九项主要任务。 

  (一)加快建立会计数据标准体系,推动会计数据治理能力建设。 

  统筹规划、制定和实施覆盖会计信息系统输入、处理和输出等环节的会计数据标准,为会计数字化转型奠定基础。 

  1.制定实施输入环节的会计数据标准。在输入环节,加快制定、试点和推广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统筹解决电子票据接收、入账和归档全流程的自动化、无纸化问题。目前,税务发票、财政票据、铁路客票等各类原始凭证数据在各自领域已经实现数据标准化,但尚未建立国内广泛电子凭证的会计数据标准。财政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在统一电子凭证数据标准的前提下,解决电子票据在企事业单位实现接收、入账和归档全流程的自动化、无纸化。 

  2.制定和实施处理环节的会计数据标准。在处理环节,探索制定财务会计软件底层会计数据标准,规范会计核算系统的业务规则和技术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对有关企事业单位进行试点,满足各单位对会计信息标准化的需求和相关监管部门穿透式获取会计数据系统底层数据的需求。 

  3.制定和实施输出环节的会计数据标准。在输出环节,推广实施基于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的企业财务报表会计数据标准,推动企业向不同监管部门报送的各种报表中的会计数据口径尽可能实现统一,降低编制及报送成本、提高报表信息质量,增强会计数据共享水平,提升监管效能。 

  (二)制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和软件功能规范,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机制。 

  “十四五”期间,财政部将全面系统梳理现有各类会计信息化相关的法规、规范、制度,及时清理已实质失效或不再适用的会计信息化工作标准文件,确定会计信息化工作制度体系整体框架及各类制度之间的协调机制,确保各类会计信息化制度目标明确、功能清晰、内容完整、执行统一、相互协调。 

  1.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法》明确提出了会计核算工作可以借助于电子计算机完成,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十四五”期间,财政部将加快推进《会计法》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单位使用会计核算信息系统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应当遵循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和统一的会计数据标准,为单位开展会计信息化建设、推动会计数字化转型提供法治保障。 

  2.制定完善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和软件功能规范。现行的《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明确了企业使用的会计软件应当具备的基本功能,但未针对数字化环境下的会计工作实务进行更有针对性的规范。此外,目前很多会计软件的功能集中在会计核算工作领域,并未对管理会计等会计职能拓展领域作出原则性规定,适用范围也仅限于企业。“十四五”期间,财政部将在制定实施统一的会计数据标准的同时,完善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制定软件功能规范,夯实规范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软件质量,为会计数字化转型提供制度支撑。 

  3.探索建立会计信息化工作分级分类评估制度和财务软件功能第三方认证制度。财政部将根据会计信息化工作的特点,综合运用顶层设计、系统建设、应用实践等多维指标,探索建立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化工作分级分类评估制度。同时,探索建立由财政部门牵头的财务软件功能第三方认证制度,指导和帮助企事业单位执行财务软件功能规范或选择符合功能规范的财务软件,督促单位提升会计信息化水平,推动会计数据标准全面实施。 

  (三)深入推动单位业财融合和会计职能拓展,加快推进单位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 

  1.深入推动单位业财融合建设。通过会计信息的标准化和数字化建设,推动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业财融合,充分运用各类信息技术,探索形成可扩展、可聚合、可比对的会计数据要素,提升数据治理水平。 

  2.深入推动单位会计职能拓展。积极引导单位借助会计信息化手段夯实应用管理会计的数据基础,推动单位开展个性化、有针对性的管理会计活动,探索在数字经济和新技术赋能单位管理会计的可行性,加强绩效管理,增强价值创造能力。完善新技术影响下的内部控制信息化配套建设,推动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推动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内部控制水平。 

  3.发挥会计信息化在可持续报告编报中的作用。积极推动企事业单位使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可持续报告编报工作,提升单位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社会责任管理,同时为可持续视角下的企业估值提供支撑,促进资源合理配置。 

  (四)加强函证数字化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防伪等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审计工作数字化转型。 

  1.加快构建注册会计师行业数据标准体系。围绕注册会计师行业审计数据采集、审计报告电子化、行业管理服务数据、电子签章与证照等领域,构建注册会计师行业数据标准体系,发挥数据要素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创新引领作用。 

  2.鼓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数字化转型,积极探索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数字化转型。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影响下,推动审计工作信息系统数字化,鼓励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探索全流程的审计作业数字化、智能化。 

  3.推进审计函证数字化工作。制定、完善审计函证业务规范和数据标准,鼓励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函证集中处理系统的建设,通过积极开展审计函证数字化试点工作,鼓励行业审计函证电子化平台发展和规范、有序、安全运行。 

  4.建立审计报告单一来源制度。建立健全审计报告单一来源制度,积极推动实现全国范围“一码通”,相关监管部门可以获取单一来源的审计报告,从源头上治理虚假审计报告问题。 

  (五)优化整合各类会计管理服务平台,切实推动会计管理工作数字化转型。 

  1.优化全国统一的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我国会计人员众多,会计人员信息是重要的数据资产。在目前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以及各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现有基础上,财政部将进一步优化全国统一的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健全机制,继续做好会计人员信息的采集、管理、维护和使用,有效发挥平台的监督管理和社会服务作用。 

  2.构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信息平台。借助于新技术,结合信息化和数字化手段,构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信息平台,通过业务报备、电子证照和签章等手段,加强日常监测,提升监管效率和水平。此外,进一步加大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力度,确保单位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所需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升级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基于会计数字化转型,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知识图谱等新技术,升级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实现全国会计管理部门对行业发展的态势感知,确保各地会计管理部门对本地行业发展的实时掌握。同时,健全完善代理记账机构的信用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提升代理记账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4.系统重塑会计管理服务平台。会计管理服务平台是服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重要手段。“十四五”期间,财政部将在现有基础上系统地重塑会计管理服务平台,稳步推进会计行业管理信息化建设,运用会计行业管理大数据,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数据支撑。 

  (六)加速会计数据要素流通和利用,有效发挥会计信息在服务资源配置和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作用。 

  1.发挥会计信息在资源配置中的支撑作用。会计数据作为重要数据要素,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财政部以会计数据标准为抓手,支持各类票据电子化改革,解决会计数字化转型的输入数据瓶颈问题。同时,推进企业财务报表数字化,推动企业会计信息系统数据架构趋于一致,制定实施小微企业会计数据增信标准,助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会计数据要素的流通和利用,发挥会计信息在资源配置中的支撑作用。 

  2.发挥会计信息对宏观经济管理的服务作用。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会计数据与相关数据的整合分析,及时准确反映宏观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及发展趋势,为财政政策、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宏观经济管理决策提供参考,发挥会计信息对宏观经济管理的服务作用。 

  (七)探索建立会计数据共享平台和协同机制,推动会计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 

  “十四五”期间,财政部将联合有关部门积极推动会计数据标准的实施工作,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建立跨部门的会计信息交换机制和共享平台,初步实现会计监管信息在不同监管部门之间形成互通共享,消除部门间的会计信息孤岛。到“十四五”时期末,初步实现各监管部门在财务报表数据层面和关键数据交换层面上的数据共享和互认,基本实现财务报表数据的标准化、结构化和单一来源,有效降低各监管部门间数据交换和比对核实的成本,提升监管效能。 

  (八)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标准,加强会计信息安全和跨境会计信息监管。 

  1.健全会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标准。会计信息是企事业单位重要的数据资源,其安全可靠至关重要。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财政部将联合相关部门在全面提高单位会计信息安全防护能力的同时,重点保障各部门监管系统中会计信息的安全。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单位,积极建立健全会计信息分级分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标准和监控体系,加强对会计信息系统的审计,建立信息安全的有效保障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 

  2.加强跨境会计信息监管。积极探索跨境会计信息监管标准,努力寻求跨境会计信息监管方法和技术,研究可行的跨境会计信息监管路径,从制度上防止境内外有关机构和个人通过违法违规和不当手段获取、传输会计信息,切实保障国家信息安全。 

  (九)加强会计信息化人才培养,繁荣会计信息化理论研究。 

  1.加强会计信息化人才培养。会计数字化转型离不开高水平人才的支持。“十四五”期间,财政部将加大会计信息化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各单位加强复合型会计信息化人才培养,高等院校适当增加会计信息化课程内容的比重,在会计人员能力框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会计专业高等和职业教育大纲中增加对会计信息化和会计数字化转型的能力要求的比重。 

  2.繁荣会计信息化理论研究。理论与实践的相互融合发展是推动会计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动力。“十四五”期间,财政部将推动理论界研究会计数字化转型的理论与实践、机遇与挑战、安全与伦理等基础问题,研究国家会计数据管理体系、国家会计信息化发展体系等重大课题,同时联合理论界和实务界开展会计信息化应用案例编写、交流、推广,形成一批能引领时代发展的会计信息化前沿研究成果。 

  四、强化实施保障,确保“十四五”时期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财政部门是会计信息化改革的主推手。财政部要加强与中央有关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运行高效、职能明确、分工清晰的会计信息化工作机制,实现政策制定和政策实施的联动协调,形成推进合力,积极开展会计信息化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各地区(部门)是会计信息化改革的执行者。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部门)的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切实将《规划纲要》和《信息化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注册会计师协会要以行业信息化战略为引领,指导和推动会计师事务所数字化转型,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发挥全国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智库作用,加快制定会计信息化国家标准。 

  (二)精心推动实施,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健全会计信息化工作实施机制,充分发挥各企事业单位、各代理记账公司、财务软件公司、相关咨询机构、中国会计学会等专业学会协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理论界的主体作用,推动会计信息化工作的全面有效实施。各企事业单位是会计信息化改革的落地实践者。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信息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会计师(或分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财务会计部门要落实分管责任和具体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计信息化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需要,制定会计信息化工作计划和方案,加强组织实施和经费保障,切实推动本单位会计信息化工作。各代理记账公司、财务软件公司、相关咨询行业也是会计信息化改革的重要推动者。代理记账公司要积极探索会计资源共享服务理念,探索打造以会计数据为核心的数据聚合平台,支持中小微企业会计数据资产实现价值。财务软件公司和相关咨询行业要切实加强对会计信息化系列软件产品的研发,探索新技术在会计信息化工作中的具体应用场景,积极助力会计数字化转型。中国会计学会等专业学会协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理论界要在保持科学严谨态度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加强会计信息化最新理论研究和前沿探索,为会计数字化转型提供智力支持。 

  (三)加强监督考核,确保落地见效。 

  会计信息化工作的落地实施,离不开各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各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要对《规划纲要》和《信息化规划》确定的会计信息化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十四五”时期每个阶段的进度安排,落实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责任划分,加强对会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督促与落实。各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要定期检查、评估《规划纲要》和《信息化规划》的落实情况,深度挖掘会计数字化、智能财务、财务机器人等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最佳案例实践,及时推广先进成熟的经验做法,同时针对会计信息化落地实施中存在各类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划纲要》和《信息化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